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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7、18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黄美缘 主 任
胡家榕 副主任
苏育群 副主任
许传典 福主任
办公室 2023405
值班室 2023405
传 真 202284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检查、督促全市各有关部门对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助市政府制定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
(三)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侨务工作。审核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侨务文件;承办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及重要华侨华人社团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开展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管理。承办港澳同胞的联谊、联络等有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开展华侨、华人工作的意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六)在中央、省委、市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市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华侨、华人捐赠工作,负责审批市政府授权范围的华侨自愿捐赠;辅导侨胞兴办各种公益事业,负责对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有贡献的华侨、华人团体、个人的表彰工作。
(九)开展对华侨和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配合选派华文教师,开展海外师资培训;联系华侨和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负责侨务新闻发布。
(十)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归侨、侨眷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归侨、侨眷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协同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一)负责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处理涉侨历史遗留问题。
(十二)加大对新生代华侨华人的工作力度,拓展新生代侨务工作的新领域。
(十三)负责向有关部门推荐和协同做好人大、政协及有关团体的归侨、侨眷代表人事安排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在厦华侨农场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推动、协调基层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十六)负责本市侨务干部的侨务政策和侨务纪律的教育;组织侨务干部进行侨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侨务工作经验和开展侨务表彰工作。
(十七)指导为开展国内外侨务工作而设立的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人秘处
了解掌握侨务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国内侨务政策落实情况和国内侨情的调研;负责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办机关综合性的文电、会务、信息、档案、督办、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厦门侨务》的编发、通联以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侨办系统的劳动、人事、组织、工资福利、统计、计划生育及其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侨办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侨办机关经费开支计划、预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行政后勤和机关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国务院侨办交办的涉侨的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保卫工作。
(二)侨政处
贯彻、执行国内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我市宣传、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核准侨胞和港澳同胞的回国定居申请;负责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新华侨华人及海外重点人物在厦眷属的联络工作;负责归侨、难侨的安置以及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办理“三侨子女”升学身份证明;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社区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接待、处理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国外处
贯彻、执行国外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重点人物的联系以及来厦重点团队、重点人物的接待工作;负责侨务对台工作;负责海外侨情、社情的收集及国外侨情调研工作,编写《海外侨情》、《侨情动态》,整理汇编国外侨务工作各类重要基础资料;负责开展华裔新生代工作,组织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及文化交流;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国外侨务工作;负责由公安、边检、海关、国家安全、空港、海港等部门提出的涉及海外华侨华人的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某些国家(地区)的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敏感工作的处理建议;负责办理国侨办、省侨办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驻外使领馆交办的涉及国外侨务工作的事项;负责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办理海外学生来厦就学手续;负责侨务外宣工作,协助办好《鹭风报》;负责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
负责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来厦投资兴业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智力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检查、协调落实在厦侨资企业投资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在厦侨资企业的调研工作;负责鼓励、指导、扶持归侨、侨眷集资办企业并保护其合法权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负责宣传、协调贯彻《厦门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负责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工作的引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捐赠人正当权益;负责侨资、外资引进的咨询、跟踪服务及联络工作,保护外方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在厦华侨农场开展工作。承担荣誉市民评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厦门市荣誉市民评审的审核,并按程序报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审批的工作,做好荣誉市民(包括其在厦企业)后续服务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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