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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贸易发展局

 

    地址:湖滨北路外贸大厦8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熊衍良 局 长

  姜元德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梁群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碧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木中 副局长

  汤建法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傅文远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 5302581、5302582、5302586

  值班室 5302555

  传 真 5302666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的经贸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市对外经贸和国内商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相关的政策措施,拟订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归口指导全市对外经贸企业和内贸企业。

  (二)负责组织、协调、研究加入WTO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和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开展与WTO相关事务的调研,起草或修订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措施;承担有关WTO的政策、信息咨询和技术援助;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调查、预警、分析;协助我市产业申请发起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立案调查;调查、收集我市出口产品遭遇的国外不公正待遇和非关税壁垒;负责涉及我市其他国际贸易争端的起诉、应诉和上诉工作;参与WTO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政策编报分配货物出口计划配额,签发货物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技术进出口、特种货物进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及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和经营范围的审批、转报和登记工作;负责规范货物进出口经营秩序;参与“大通关”协调工作;负责”关贸”、“税贸”、“检贸”、“银贸”的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贯彻实施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有关促进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及管理;负责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境外企业在厦举办的各类商品展销会。

  (四)负责国家对台经贸政策、法规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对台经贸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市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市“科技兴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重点,优化本市出口商品结构的组织、推动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打击出口骗退税、打击逃套汇的工作。

  (七)负责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设计咨询、对外经援项目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审核、审批、转报和管理;负责审批管理全市境外投资企业;接受外国政府、联合国及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办理全市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手续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

  (八)负责研究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实施防汛抗灾物质的储备;负责商品流通、饮食服务、商办工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负责酒类的专卖管理,负责实施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管理。

  (九)负责制定我市副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法规建设;负责平衡我市主要副食品供需总量,实施宏观调控,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冻肉、活猪、冻水产品、蔬菜种籽、食糖等)的储备,保持市场稳定;组织协调我市副食品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副食品政策扶持资金和风险基金;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行业的规划管理;负责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协调。

  (十)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外经贸、国内贸易体制改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商贸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顿。

  (十二)负责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后备队伍建设;指导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本行业各类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归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按属地化原则管理行业内中省属单位;协调指导本系统群团组织及各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联系;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市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负责市政府指定的与市总商会的对口联系工作;负责管理保障各种会议,督办会议议决的事项和领导批示;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票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协调局领导的接待活动安排,承担局领导的秘书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和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全市经贸活动中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工作;负责掌握行业业务工作全面情况;负责组织综合编制商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商贸业重大课题调研(交流)活动;负责行业政务信息、动态、文告、信息、内参的编发;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接待国内外记者采访;负责对口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信息综合部门的联系与工作协调。

  (二)政治处

  负责局党组、贸发局直属党委日常秘书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以及配合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对市管干部的教育管理、考任监督、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核认定及办理;负责商贸系统因公因私及外派劳务、常驻境外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国家安全、统战、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团组织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经贸干校,协调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机构开展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商贸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待遇审核办理及其安置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其遗属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商贸系统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及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指导协调商贸系统离退休联合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三)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手续审核办理,检查督促系统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具体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和老干部遗属的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负责检查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监察;负责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调查处理系统党员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审议各类党政纪处分事项;负责受理各种检举、控告、信访和申诉;指导系统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贸发局直属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报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并监测实施情况;负责全市外经贸宏观进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参与实施国家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负责制定和执行扶持我市外经贸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措施;负责进出口业务的统计预计、分析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统计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参与外经贸行业出口退税管理、调研、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促进“汇贸”协作、“银贸”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汇、金融政策执行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申请进出口银行信贷和有关专项基金项目的转申报工作;配合打击出口骗退税、逃套汇;负责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开发、利用外经贸信息资源及外经贸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外经贸行业财务运行状况的监测与调研;负责外经贸部委托的对本市由中央拨付的各类外经贸专项资金实施审计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必要的系统内审计及指导工作;指导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的工作。

  (六)外贸管理处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政策法规,负责拟定本市货物进出口管理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出口商品配额的上报和分配工作,组织企业参加配额招标,审核签发进出口许可证和自动进口许可证及相关产地证,负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的管理、调研与协调;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管理、“电子口岸”企业IC卡的办理及经营主体结构调整的工作;负责执行本市进出口商品国营贸易制度和重要商品的报备、报批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报批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经营资格的初审、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企业参加每年两届的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的组团工作;负责本市非贸易项目购付外汇的签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走私、贩私;负责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负责监测货物进出口的动向,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参与本市货物进出口通关协调工作,促进”关贸”、“检贸”合作;负责研究和推广各种新的国际贸易方式。

  (七)对台贸易处

  负责国家对台经贸政策、法规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对台经济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助对台劳务合作有关事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转报和管理大陆企业赴台经贸团组,负责审批和管理台商来厦办的经贸展览会;组织我市民间组织与台湾、金门民间组织进行贸易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对台小额贸易经营权;负责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进口和出口工作的管理;负责金厦直接贸易和对台直接贸易有关事项的报批、促进、协调和管理工作。

  (八)外经管理处

  负责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法规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监理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规章;指导和管理从事国外经济合作业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境外投资,研究制订推动企业境外投资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在我市登记注册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和我市行政区域内培训中心《外派劳务人员(研究生)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审核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开拓国际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海外厦门商品贸易中心的监督指导、选点审定及预、结算的审核;负责管理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负责贯彻、实施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及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九)内贸管理处(加挂酒类专卖处牌子,对外称酒类专卖局)

  负责全市商品流通业和饮食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研究提出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法规政策;负责监督管理流通业和餐饮业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负责监控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动态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实施宏观调控;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运用市场建设贷款贴息资金;负责管理全市展销业(包括我市企业在外地举办展览和在厦举办的各类商展);负责商办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旧货流通、实物租赁、拍卖业;负责再生资源的流通管理,对全市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管理流通企业利用外资;推动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商贸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电子商务的规划和管理,对口承办省经贸委地区性电子商务证书认证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国家及省市有关酒类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酒类市场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负责对酒类市场的管理,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负责酒类批发企业资格审核、发证及年审工作;负责酒类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酒类经营企业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副食品市场处

  负责制定全市副食品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调控;负责我市主要副食品供需总量平衡,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冻肉、活猪、冻水产品、蔬菜种籽、食糖等)的储备,保持市场稳定;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市直控副食品基地建设,调节“淡、灾、节”市场供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副食品产销政策性扶持资金和风险基金,提出全市副食品产销政策性扶持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市“菜蓝办”的日常工作;依法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放心食品工程”、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协调;负责统筹市建设“放心食品工程”专项资金;负责实施“三绿工程”;指导副食品行业的电子商务建设。

  (十一)高新技术处

  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市“科技兴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重点、优化本市出口商品结构的促进工作;负责推荐本市有关出口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争取国家有关扶持“科技兴贸”的政策和资金,做好政策的宣讲和实施、协调工作;配合外经贸部实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及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出口产品的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调研、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外经贸部“出口管制”工作,负责软件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登记工作;配合海关实施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和对加工贸易联网企业的审批、管理及协调;负责外经贸部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市场开拓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库及“科技兴贸”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二)行业改革管理处

  负责参与拟定和实施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的政策及措施;负责指导和推进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商贸企业的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发展大型商贸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实践国家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和认证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落实企业减负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外经贸、商贸企业的招商引资方案,指导和管理本系统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做好信访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排查企业中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十三)世贸组织事务咨询联络处(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向境内外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WTO有关知识咨询;受外经贸部委托,履行“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联络点”职责;调查、收集企业在出口贸易中遭遇的国外不公正待遇和非关税壁垒,以及企业的要求与建议,向国家外经贸部反馈,帮助维护企业权益;负责组织WTO知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要求及我国入世承诺,对制定与贸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意见与建议;协助外经贸部建立中国经济贸易政策数据库;负责向企业介绍世贸组织动态与我国入世应对实践及经验。此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贸易行业立法计划;负责组织或参与拟定全市贸易行业法规性文件、规章;负责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市场扰乱及保障措施等案件的应诉组织协调、预警、统计分析;协助我市产业申请发起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跟踪研究我国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本市产业的救济效果;负责其他涉外经济纠纷的调查与协调工作;负责贸易行业的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培训与交流工作;负责行业行政复议及局机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商贸企业法制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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