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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湖滨北路61号5楼
领导姓名 职 务
郑栅洁 党组书记、主任
吕聪成 党组副书记
吴明哲 副主任
张灿民 副主任
潘力方 副主任
康 涛 副主任
办公室 5061616、5052377
值班室 5052372
传 真: 5052659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负责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对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等进行指导。
3、牵头组织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国际、国内及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措施建议;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信贷、价格、地方储备等经济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对全市经济的调节机制。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地方债券发行计划和利用国外资金计划等。
4、承担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资源的综合平衡工作,提出投融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或转报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外资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估的管理和协调。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争取、指导与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模与投向,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引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点外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的综合协调工作;制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实施细则。
6、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部分重要商品供求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衔接;受国家计委的委托,负责受理重要农产品进口的申请、咨询、审核转报及关税配额与配额的发证工作。组织制订重要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级订货、储备、转换和投放,利用价格杠杆、国家物资储备等手段调控市场。
7、负责全市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提出全市重要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以及生产力布局;牵头制订全市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策划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汇总编制重要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并有效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9、牵头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以及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上报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
10、推进农村地区现代化进程。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并安排相应建设项目。牵头做好农村“两化”的规划;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工作,推进“两化”进程。
11、研究制订全市计划管理、投融资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12、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物资征用、国防交通保障之间的关系。
13、指导计委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计委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计委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以及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委内财务、资产、房产、车辆、值班、办公自动化等管理以及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答复;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领导传送信息;负责委内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搞好会议组织,负责委办公会、委主任办公会的记录和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工作;对系统单位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
(二)综合规划处(加挂农村经济发展处牌子)
组织、参与、协调有关经济政策、法规、计划体制改革等工作,组织发展战略研究和中长期规划工作,促进政策与计划的衔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搞好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预警与分析,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提出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开发规划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下达环境保护和治理、基础测绘计划。指导各行政区计划部门的业务工作。
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和提出农业发展方向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扶贫和农村”同发展、共富裕”工作。审批农口建设项目并安排市级财政性农业基建投资。组织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牵头做好农村“两化”的规划,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两化”相关工作,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全市“两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审批市级“两化”投资项目,安排市级用于“两化”的资金。
(三)投资处
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研究确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及资金来源;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和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财政性基建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立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估的管理和协调。负责交通能源城建基础设施、政法口、机关团体、房地产、成片开发等基建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投资计划及管理。向国家计委等部门申报重大项目。组织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组织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补助资金等。草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
(四)产业发展处(加挂高技术产业发展处牌子)
提出全市重要产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以及生产力布局,组织制订和实施产业政策。汇总编制工业和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对申请免税进口机电设备的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鼓励类项目给予核准。负责对口向国家计委申报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研究制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及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我市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研制开发和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重大专项建设,推动我市新兴产业的形成。负责权限内的高技术相关项目的概算审查、项目审批、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我市信息港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各类扶持资金。
(五)资金平衡处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的综合平衡,提出运用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建立健全地方经济调节机制,负责编制金融、保险、信托等发展规划,组织统筹地方政府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融资工作。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市重点项目的资金筹措工作。对市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策划,组织全市重点项目的融资协调。编制制订全市股票、债券、产业基金、信托等直接融资市场的规划和管理。组织筛选上市公司及上市后的资产重组工作,负责产业基金的设立、运作及项目协调。组织筛选、编制和对上衔接债券计划,并负责债券审批发行、实施监管。
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政策统筹、资源配置、合作导向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趋势,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宏观政策、发展战略、规模与投资导向,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对外经济发展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协调一致。负责组织年度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全市重点外资项目的筛选、储备、包装推介的综合工作。制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细则。提出外商投资环境中长期建设目标,协调各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组织编制和制订全市借用外债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市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控制确定全市借用外债规模、结构和投向,组织筛选、向上申报地方借用外债项目和计划,并负责具体借用外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六)服务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的牵头协调工作,制订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总体思路,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向国家计委申请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工作。研究全市市场体系的发展方向,提出内、外贸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内、外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析、预测全市商贸业和社会消费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提出对应措施及政策建议。承办重要农产品关税配额与配额的管理工作,办理关税配额与配额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包括战略物资储备)的市级订货、储备、轮换等协调工作。研究和参与服务贸易引资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审批经贸流通部门、企业基建项目,包括口岸管理部门的商贸流通设施项目的立项及其重点前期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社会发展处
研究、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和平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才资源、旅游、民政、人口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口机械增长工作政策的制定、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市级社会事业基建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安排财政性社会事业投资资金。研究协调社会事业领域利用外资的政策。向国家有关部门转报重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和争取专项补助资金等。
(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系统单位和计委机关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精神文明、宣传思想、法制教育、安全保卫、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文体等工作;办理委机关及系统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出境政审手续。
机关党委和直属党委: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的党群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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