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首页 | 自然地理 | 历史沿革 | 厦门名人 | 友好城市 | 综合实力 | 对外开放 | 对外贸易 | 会议在厦门
便民服务 | 投资厦门 | 产业经济 | 社会事业 | 人口就业 | 厦门文化 | 吃喝玩乐 | 游在厦门 | 厦门图片秀
频道首页 投资环境 投资政策 投资程序 投资导向 成功范例 涉外机构
 您当前位置: 厦门在线 >> 你好,厦门!>> 投资厦门 >> 投资政策
〓 栏目相关内容 〓
  ·投资环境
  ·投资政策
  ·投资程序
  ·投资导向
  ·成功范例
  ·涉外机构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课税对象 费用扣除标准 税 率 备 注
1 工资薪金所得
中国公民800元
(外籍人员4000元)
5%-45%
(见税率表一)
中国公民附加扣除费用700元
2 个体工商所生产、经营所得 成本、费用、损失 5%-35%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每月800元,全年即:
800×12
5%-35%  
4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 一次收入畸高的则实行加成征收: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应征税额加征十成。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6 稿酬所得 同4 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  
7 特许权使用费 同4 20%  
8 财产租赁所得 同4 20%  
9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0%  
10 偶然所得   20%(200元以下免征;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10000元以下免征;超过10000元全额征收。)  
11 经国务院或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0%
 



税率表一(适用工资薪金所得)

级距 税 级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 5 0
2 500元至2000元 10 25
3 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4 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5 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6 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7 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8 80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注:表中所列税级,均为按照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版权所有: 厦门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陈云宁律师
Copyright ©1999-2009 Xiamen Onlin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hina
info@xmok.com 客服电话: 0592-5555661 5555662 5555663(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