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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二零零三年)
  就业形势基本平稳。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112.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9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0.48万人,减少2.25万人;第二产业53.30万人,增加5.44万人;第三产业38.51万人,增加2.60万人。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9025元,比上年增长6.6%。政府始终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认真落实各项增加就业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失业人员培训9376人次,积极推行用人单位和培训单位共同参与的“1+1”培训模式和1人就业带动1群人就业的“1+1群”创业培训模式,并组织了我省第一场“1+1群”创业项目专场推荐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城镇居民新增就业3.06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万人。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88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3%。

(二零零二年)

  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为10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66.21万人,增加0.28万人。个体从业人员13.50万人,减少1.29万人。在全部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2.73万人,减少0.31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7.87万人,增加2.41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5.90万人,减少2.04万人。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7849元,比上年增长7.0%。就业形势基本稳定。通过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设立促进就业资金、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优惠措施,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五千多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全市共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5961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3535人次。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20727人,增加1471人,登记失业率为4.08%,比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

(二零零一年)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1365元,比上年增长8.27%;人均消费支出8 490元,增长6.54%。农民人均纯收入4 425元,比上年增长9.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 281元,增长8.0%。居住条件继续改善。据柚样调查资料显示: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18.47平方米,其中居住单元式配套住宅的家庭占9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0.2平方米,有68%以上的住房为楼房。

  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为106.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65.93万人,增加2.57万人。全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9.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万人,个体从业人员5.12万人,增加0.98万人。在全部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3.04万人,下降5.91%;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5.45万人,增长2.6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7.94万人,增长8.25%。再就业工程取得了新进展。年末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90人,比上年末减少400人。

  同时,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19 256人,失业率为4.19%,比上年末上升0.98个百分点。

(二零零零年)

  一、以市场为导向,劳动就业呈现多元化

  1.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就业岗位有所增加,就业队伍不断壮大。HT2000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501.2亿元,比1999年增长15.1%。经济的不断增长,推动了就业队伍壮大。2000年全社会从业人员突破百万人大关,总人数达103.82万人,比上年 增加4.05万人,增长4%。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达50.97万人,比上年增加1.73万人,增长3.5%;城镇个体、私营单位从业人员达12.39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增长18.6%;乡村实有劳动力从业人员为40.46万人,比上年增加0.37万人,增长0.9%。

  从各区城镇从业人员数分布情况来看,同安区及"三资"企业较为集中的湖里区、杏林区占据着区属从业人数的前3位。从增长幅度看,集美区以18.8%的增长速度名列第1位,杏林区以16.9%居第2位,同安区以6.33%居第3位。集美区、杏林区由于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增强外商的投资信心,"三资"企业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两区的"三资"企业在岗职工分别比上年增加5 252人和6 321人。

  2.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就业人数有所减少。2000年,在厦门市城镇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有50.14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3.72%。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16.62万人,比上年减少0.44万人,降低2.59%;集体单位在岗职工4.46万人,减少0.49万人,下降10.08%;其他类型在岗职工29.06万人,比上年增加2.74万人,增长10.41%。

  国有、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不断下降,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则迅速增长。这是因为许多国有、集体单位,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走上了联营、兼并、重组、合资、股份制的道路。    3.就业人员分布以第二产业较为集中。从三大产业的分组情况看,全市从业人员的构成也在发生变化。第一、三产业比重不断减小,分别减少1.36和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逐步加大,增加了1.3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23.5%、42.6%和33.7%。可见厦门市就业人员构成中仍以第二产业为主。

  4.城镇就业多元化特点更加突出,"三资"企业发挥出就业主渠道的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2000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有16.93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为33%;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有4.55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为9%;而其它单位从业人员有29.49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为58%。

  "三资"企业从业人员队伍的壮大,发挥了就业主渠道的作用,缓解了就业压力,成为厦门市经济建设的主要骨干力量。

  5.劳动力市场逐步规范,劳动力转移加速。厦门市不断加快劳动力市场的"三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建立就业信息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对 职业中介机构的清查整顿,劳动力市场逐步规范。全年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的人员达35.06万人次,介绍成功10.07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37.53%和38.46%。通过市场解决就业的观念日趋增强,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

  2000年,全市城镇单位(除私营、个体外)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从业人员流动率达41%,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单位流动率为19%,集体单位流动率为32%,其他单位流动率为57%。

  全市城镇单位劳动力流动中增加人数最多的是从农村招收的人员,有7.8万人,减少人数最多的是终止、解除合同的人员,有4.13万人。另外,2000年度共录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1.19万人,其中75%流向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厦门市城镇就业实行双向选择,保持较高的流动率,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聘用所需人员,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选择到满意的就业岗位。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6.来源于农村的劳动力大幅度增加,人数创历史新高。在城镇就业队伍中,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不断增加,占据着越来越多的份额。2000年人数达20.4万人,比1997年增加2.15万人,增长11.7%。厦门市的建筑、服务行业“苦、脏、累”工种主要被农村劳动力所占有,这为厦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展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对就业市场形成压力。   7.拓宽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渠道,再就业工程取得新的成效。2000年全市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有较大幅度减少。年末,不在岗职工人数剩1.6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 500人。这是因为有关单位加大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力度,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多次举行下岗职工专场招聘会,制定奖励政策,推动用人单位接收下岗职工。至2000年底,全市2 369位下岗职工经过引导,1 679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71%,比上年上升19.4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关心、重视。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上升,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2000年,厦门市登记失业率达到3.28%,比上年度上升0.0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失业人员15 782人,至年末尚有失业人员14 090人,比上年增加568人,增长4.97%,加上隐性失业人数,失业队伍扩大。主要原因为:

  1.200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9.33%,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就业岗位。

  2.城镇职工应缴社会保障统筹费与外来员工存在较大差距,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纷纷招用人工成本较低的外来员工,减少了本市的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

  3.以往招用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较多的国有、集体企业,因兼并、重组、裁减冗员等各种原因,招用本市人员也比往年减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全市发布的18 807条招聘用人信息中,国有、集体企业仅占10.46%,而岗位空缺数126 075人次中,国有集体企业为10 871人次,仅占8.62%。

  4.失业人员由于年纪较大、文化程度低、体弱多病、加上就业观念陈旧等多种因素,在就业上往往高不成,低不就。

  工资收入

  2000年,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厦门市职工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仍显突出。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稳步增长   2000年全市共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77.9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7%,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75.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27%;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81亿元,比上年增长4%。从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1.27亿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63亿元;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8.2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5%、3.69%和17.50%。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稳步增长的原因:①2000年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政策性调资调整地区补贴和年终考核奖按月发放,累计补发工资1.48亿元,并且当年内全部兑现。②由于在岗职工的正常晋级升职增资。③部分企业实施"减员增效",工效挂钩,相应提高在岗职工工资。④受增人增资的影响。2000年厦门市从业人员净增1.73万人,使全市在岗职工工资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加2.48亿元。

  厦门市工资总额的增长符合我国近年来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职工生活的关心和体贴,体现了党的富民政策。

  二、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较大幅度提高

  2000年,厦门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5 584元,比上年增长8.9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 279元,比上年增长9.07%。

  1.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看,企业单位年人均工资14 447元,增加933元,增长9.07%;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19 930元,增加3 521元,增长21.4%;机关单位为23 020元,增加4 111元,增长21.7%。

  2.按经济类型分组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8520元,增加2 234元,增长13.72%;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2 482元,增加1 198元,增长10.62%;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3763元,增加781元,增长6.02%。

  3.按区属分组来看,各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开元区年平均工资13 545 元增加1 539元,增长12.8%,居各区首位;思明区年平均工资12 504元,增加1 095元,增长9.6%,居第二位;鼓浪屿区年平均工资13 966元,增加1 555元,增长12.5%,居第三位;同安区年平均工资11 751元,增加846元,增长7.7%,居末位。

  厦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原因有: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与正常的晋级升级是拉动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个最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企业分离了冗员,减员增效,相应提高工资,这也是影响厦门市平均工资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2000年厦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呈以下特点: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与经济指标的增长相吻合2000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50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第二产业为264.12亿元,增长17.8%,全市人均GDP达37 966元,增长15.0%。财政收支分别增长38.1%和24.3%,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必然带动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推动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 。

  2.第一产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呈下降趋势

  2000年,厦门市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为21亿元,比上年下降5.8%,农民收入呈现负增长状态,农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只有5 343元,下降9.5%。农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下降是由于前年14号台风和霜冻灾害,加上第二季度的旱灾和暴雨,给厦门市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所致。   3.厦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居全省首位,全国中心城市第五位。

  2000年,厦门市人均工资增长幅度虽位于全省倒数第二位,但人均工资水平仍居全省首位。在全国中心城市中,厦门市人均工资水平位居深圳市、广州市、上海市、北京市之后,列全国第五位。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厦门市的人均工资水平居第三位。其中深圳市以年人均工资23 039元,居首位;广州市以年人均工资19 674元,居第二位;哈尔滨市以年人均工资8 420元,居末位。

  三、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2000年全市共发放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生活费0.62亿元,比上年增加0.04亿元,增长6.8%。月人均生活费达317元,比上年增长14.4%。

  厦门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三条保障线和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决定 ,全年共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 434.61万元,缴交养老保险费242.6万元,医疗保险费109.8万元,失业保险费32.87万元,进入再就业中心签协议的下岗职工,确保他们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有力地保障了厦门市下岗职工的生活水平。

  四、加强工资基金管理,逐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1.厦门市全面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至今已办理9 108户,计划使用职工数76万多人,计划使用工资总额111多亿元,加强了对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管理。

  2.提高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市区420元,同安区330元),纠正了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救济金标准形成的"倒挂"现象。

  3.为促进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合理增加工资,公布《厦门市200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以工资增长10%作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以15%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不低于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工资增长下线。   五、行业间职工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2000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国民经济各行业分组情况来看,金融、保险业年平均工资达25 333元,居各行业首位;电、煤、水生产供应业年平均工资25 175元,居第2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8 836元,居末位。

  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年人均工资最高的三个中类行业是:体育行业(55 632元)、航空运输业(39 636元)、烟草加工业(35 400元)。最低的三个中类行业是:农业(5 340元)、餐饮业(9 468元)、畜牧业(1156元)。

  数据显示,2000年厦门市农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与年人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体育行业差距由上年的6.8倍扩大到10.4倍。餐饮业、畜牧业与体育行业差距分别比上年上升1个和0.5个百分点。

  厦门市行业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其原因有:①垄断经营造成某些行业收入高。如金融保 险业、邮电通信业、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烟草业等行业。②生产要素初始的不平等导致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③因比价不合理导致某些行业收入偏低。如煤碳、巨型机械、农用生产资料等价格偏低,使这些行业长期处于微利和半亏损状态,职工收入显著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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